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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加強國際合作 讓創新惠及全球
——解讀李克強總理與WIPO總幹事高銳會談
中方願意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加強合作,推動國際智慧財產權規則朝著普惠、包容方向發展,讓創新創造更多惠及各國人民。
——7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會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高銳時指出。
“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的發展、完善,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努力、協調。長期以來,中國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建立、保持了非常良好的合作關係,今後將會一如既往保持和發展這種合作。總理的講話再次清楚地表明瞭這一立場。”日前,中國科學院大學法律與智慧財產權系主任李順德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說。
在李順德看來,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直接關係到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同時也要受到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影響。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建立、發展得到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大力支援和幫助。反過來,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完善也是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和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有力支援。中國不斷加大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合作,對全球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自1980年中國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以來,中國已經參加了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所管轄的《專利合作條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等19個國際條約,雙方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戰略性運用、人員培訓與交流、智慧財產權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豐碩的合作成果,有力地推動了世界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
對於未來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方向,李順德認為,智慧財產權制度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重要的遊戲規則,成為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促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和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工具。在聯合國的193個成員國當中,已經有187個成員國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這一現實充分證明智慧財產權制度已經是一個全球性的法律制度。“在全球社會視野中,發達國家相對於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而言,終究是少數,這也是現實。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完善,應正視上述現實,不能僅僅固守在維護技術創新者、技術領先者利益的基本準則之上,更應重視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的基本利益,只有如此,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才是有希望、有出路的,才能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李順德指出。
 
李順德認為,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發展的正確方向,只能是“普惠、包容”。這裡所講的“普惠、包容”,就是要兼顧各類不同發展水準、不同基本社會制度國家和地區的實際狀況和切身利益,容忍各國之間在智慧財產權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避免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人,搞“一刀切”。“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積極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動全球的創新發展,造福于全人類。”李順德強調。(記者 柳鵬)(來源: 智慧財產權局網站)

公告時間 2014-08-21 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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