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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與蘋果專利互控再居下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已同意蘋果公司的請求,裁定宏達電不得用去年向Google租借的5項專利控告蘋果侵權。

行政法官潘德(Thomas Pender)8日裁定,宏達電無權利用向Google租借的無線技術相關專利提起侵權訴訟。宏達電去年9月第2次在ITC控告控告蘋果侵害其8項專利權的內容中,也包含這些專利;宏達電同時也向聯邦法院控告蘋果侵害相同專利。潘德的判決使ITC受理的被控侵權專利數量減至3項,這項判決仍可上訴。蘋果上周也向ITC控告宏達電侵權,這是蘋果3年多來第3次在ITC狀告宏達電。

宏達電表示,這項判決於法而言不正確,將持續向ITC提起上訴,並希望在今年稍後的審判中,向法官提交其餘專利。

不過,經營Foss Patents部落格的智慧財產權顧問穆勒說,Google缺乏承諾,才使法官做出有利於蘋果的判決。假若Google真的把這些專利的實質權力轉移給宏達電,而非設下諸多限制。

【編譯簡國帆/綜合外電】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聯合報系/udndata.com) 2012-06-13 08:25 

公告時間 2012-06-13 1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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