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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財經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智慧局將修正部分商標法條文,第六條關於商標代理人資格引發產學意見分歧,新法規定要經考試且每年回訓6小時;律師認為此法通過會讓民眾誤解,商標諮詢只要找商標代理人即可,且考試門檻非國考層級並不公平。不過學者肯定修法方向,商標確實涉及高度專業,專業時代要朝向專業分工。

目前商標申請可由律師、會計師與民間代理人,但民間代理人只要在國內有住所即可,民間商標代理人條件形同虛設;智慧局認為,商標事務有高度專業性,代理人要熟稔商標相關法規外,對於商標實務運作也應有一定程度理解,修正商標代理人須通過考試與回訓。

恒達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佳瑩表示,律師、會計師、專利師等都經過國家考試,但商標代理人並非國考,但未來修法後,商標代理人卻是國家承認的職位,很容易讓民眾誤解,「以為商標訟訴就應該找商標代理人」、「只差不能穿上法袍開庭 」。

不過,東吳大學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章忠信肯定此修法方向,他表示,「專業的時代,就應專業分工」,商標申請送件到審理耗時五個月以上,如果商標代理人不專業,可能連商標檢索都沒查就幫委託人送件,一開始就能避免的情況,卻要讓委託人等五個月換來商標未通過,也浪費智慧局人力審查。

智慧局修法僅強化目前民間的商標代理人專業度,章忠信認為,律師、會計師雖經過專業考試,可辦理商標業務,但不代表每個律師都熟悉商標法,就像醫生專業也有分科別,只要想做商標業務都應經過考試與回訓;他也建議凡是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不論律師、會計師或商標代理人,最好均由智慧局全面管理,只要違規者就禁止商標代理,不會涉及到剔除律師、會計師資格,統一管理才不會淪為多頭馬車。

公告時間 2020-09-25 1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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